招标说明

一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本次集中采购招标中的物资。
二、合格供应商:1、只有受本平台邀请的供应商,才允许对该品类进行投标。2、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,有良好商业信誉,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。
三、供应商义务:根据使用企业需要,供应商应承担指导安装调试(标书中要求供应商安装调试的除外)、技术协助、校准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。
四、要求: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方提供的产品要求报价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,开标后无法更改,请慎重。
五、重要提醒:1、报价只报单价,所报价格含17%增值税,本次招标结算方式均为承兑;2、单项物资不足三家供应商报价,该项物资流标;3、交货时间和地点:货物必须在使用企业指定仓库交货,并进行验收;4、质量(技术)要求:(1)按国家标准执行;(2)报价时,供方应将质保期限填写清楚;(3)供方必须保证所供物资为原厂正品,若第一次发现供方产品为次品或假货,未造成需方损失的,供方十倍赔偿;若对需方设备造成损害,责任及损失由供方负全责;(4)第二次发现供方产品为次品或假货,取消供应商资格。5、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:汽运,供应商负责运输及费用。6、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:运输途中出现损坏,由供应商承担。7、合同签订:供方通过中原云工平台参与集中采购竞标,确认中标并在收到中标通知后,3日内与中原云工签订供销合同。供方将物资入库结算清单提交中原云工审核后,需向中原云工开具含17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8、验收标准: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,货到一个月提出异议。
六、特别提醒:中原云工采购平台负责网上采购招标业务的开展,中标后线下进行交易。